阳泉市商务粮食局
关于做好2017年度社会粮油供需平衡
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商务)粮食局、储备库、粮油公司:
2017年度粮油供需调查按新方案(见附件1)实施,各单位在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准备工作,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重新抽选建立城乡居民户固定调查点。严格按照新方案,按规定数量和抽取样本方法,建立城镇、乡村居民固定调查点,并将固定调查点的情况通过“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网上直报。
二、印制发放城乡居民户粮油收支台账。为规范调查户统计台账填写,有效控制基础调查数据质量,国家粮食局制定了城乡居民户粮油收支台账样式(见附件2),各县区可结合本地实际,调整部分项目和品种后印制发放给调查户,并做好填写指导。
三、要加强与本地财政部门沟通,如实反应调查工作的意义和内容,积极争取落实必要的调查工作经费,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抓紧组织落实,认真开展调查。调查期间粮食局负责调查工作的领导和统计人员要深入基层调研,加强业务指导,督查资金使用、人员配备等情况,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
1、 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方案
2、 农村居民粮油产量和库存情况表
3、 农村居民粮食购销台账
4、 农村居民食用植物油购销台账
5、 农村居民粮油消费台账
6、 农村居民在外餐饮台账
7、 城镇居民粮油收支台账
8、 城镇居民在外餐饮、购买熟食台账
9、 城乡居民户粮油收支台账(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