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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贫困村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

阳泉市政府 www.mmdawang.com 2017-12-27 11:56 来源: 放大 正常 缩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山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贫困村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71号),结合全市实际,解决贫困村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对整村搬迁贫困村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整村提升工程,增强贫困村的自我发展能力。聚焦短板、创新机制、整合资源、集中投入、批次推进。到2018年,实现每个贫困村有基本完备的基础设施、有基本完善的公共服务、有稳定增收的特色产业、有文明和谐的美好乡风、有坚强有力的村级党组织,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县级党委和政府发挥好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贫困村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发挥主体作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行政村为单位,根据自然条件、发展现状、贫困户脱贫需求,按照退出优先、批次推进原则,逐村制定提升工程规划。要严格对照贫困村退出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提升。坚持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坚持宜居宜业、生态优先,既要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又要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二、重点任务 

  围绕贫困村基础设施滞后、公共服务落后、经济功能薄弱、人才持续流失、陈规陋习严重、基层组织力量薄弱等突出问题,着力改善饮水、电网、道路、网络、住房、环境等基础设施,提升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信息等公共服务水平,增强村集体经济,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激发村级发展内生动力。到2020年,达到贫困村和谐稳定发展,乡村环境整洁优美。 

    (一)基础设施建设 

  1.农村饮水安全。实施安全饮水提升行动,对饮用旱井水以及其他饮水不安全的贫困村采取新建、改造、配套、升级等方式,解决贫困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对分散式水源的卫生防护和周围环境的清理整治工作,使水质合格率达到地方安全饮用水标准,做好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置。2017年安排51项水利工程解决62个村的饮水安全问题,2018年解决28个村饮水安全,到2018年底,确保贫困村群众喝上符合地方安全饮水标准的饮用水。(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2.农村电网改造。实施贫困村配套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积极开展动力电不足改造工程、机井通电工程、光伏电站并网工程,提升贫困村电力保障水平。2018年底前完成所有贫困村电网升级改造,有条件的自然村通动力电,贫困村生产生活用电得到全面保障。(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 

  3.村级公路建设。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着重解决村道“畅返不畅”问题,从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协调发展转变,真正做到路域环境优美整洁。2018年按照具备拓宽条件的窄路基路面拓宽至4.5米,不具备拓宽条件的加密错车道,确保行车安全要求,计划建设农村公路200公里。同步建设交通安全、排水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加强农村公路绿化美化整治工作,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路面常年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到2018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通客车,撤并建制村通达通畅条件明显改善。(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4.农村通讯网络工程。加强贫困村光纤宽带通讯信号建设,2017年完成6个村宽带网络及通讯信号接通工程,2018年完成所有贫困村宽带网络及通讯信号接通工程,村通宽带、通信号,为学校、文化室、卫生室等公共服务场所接入宽带网并实现信号通畅稳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联通公司、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 

  5.农村危房改造。加大贫困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通过新建、加固等方式,2017年完成710处危房改造,2018年对贫困村的危房改造实现全覆盖。危险土窑洞改造和危房改造要严格认定程序,确保质量安全,及时竣工验收。到2018年底,全部完成危险土窑洞及其他危房改造任务,让贫困户住上安全、节能、舒适、美观的住房。(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6.农村环境整治。开展贫困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绿化、亮化、美化、净化和街道整齐工程,开展贫困村“村容村貌、户容户貌”整治工作。村容村貌要做到路面平整、排水通畅、卫生达标、环境优美;户容户貌要做到住房安全、院落整洁、室内有序、饮食卫生。2017年创建58个乡村清洁工程达标村,推进2个农村垃圾治理试点县建设。到2020年,贫困村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90%以上村庄实现生活垃圾有效处理,“残垣断壁、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粪土乱堆、杂草乱垛、畜禽乱跑”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村容村貌、户容户貌、民容民貌得到彻底改善。(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农委、市环保局、市爱卫会) 

  7.“四整治四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乡道、村道沿线环境违、乱、污现象进行专项治理,道路沿线无规划审批的违章建(构)筑物进行拆除、迁移,彻底清理道路沿线的垃圾堆、柴草堆、粪堆、渣土堆、煤堆、煤矸石堆,合理设置垃圾箱(桶)、垃圾中转站,确保路面、路肩、边坡、边沟、绿化带、桥涵及周边环境整洁卫生。整治道路沿线乱停乱放车辆、占道经营、打场晒粮等违法占路行为。全面清除乡村道路沿线乱涂乱画、违规户外广告牌。对道路可视范围的秸秆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焚烧秸秆、焚烧垃圾。取缔公路沿线牲畜散养点。治理桥涵、临水临崖路段、村庄与干线公路平交道口安全隐患,设置信号灯、减速带等安全设施。在城乡道路及公共场所增设照明设施,拆除道路沿线范围内的私设电杆、私拉电线。通过专项整治,建立机构健全、职责清晰、人员到位、经费保障、制度完善、奖惩严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整治四提升”长效管护机制。(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交警支队) 

  (二)公共服务提升 

  8.基础教育提升。处理好就近、就便与就优入学关系,在保留义务教育学校的贫困村实施标准化建设和全面改薄工程,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缩减校际差距,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贫困村或联村根据需要建设幼儿园(班),加强贫困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到2018年,确保贫困村适龄儿童学前入园率达到全县平均水平且贫困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辍学学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9.提升医疗卫生保障水平。结合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和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培训培养力度,积极完成全省免费培养“村来村去”乡村医生任务。完善贫困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着力推进建设对偏远、小散等不具备村卫生室建立条件的“空白村”通过邻村代管、巡回医疗等方式,确保贫困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按要求配备合格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展健康扶贫“双签约”服务,帮助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困难群众实现“看病有保障,报销有人管”。到2020年,贫困村基本医疗服务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10.提升社保水平。统筹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政策,确保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应保尽保,做好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的有效衔接,稳定实现“两线合一”。对全市2950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救助,参保率达到100%。2018年1月1日起全市统一使用“一站式”结算系统,对2017年7月1日起住院、12月底前出院的贫困患者采取措施手工补差,使“三保险、三救助”政策惠及更多贫困人口。发展农村养老产业,2017年完成50个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任务;2018年,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向贫困村倾斜35%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由当地政府参照“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其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做到应保尽保,实现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11.文化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整合资源、不重复建设的原则,综合考虑人口因素、服务半径,主要依托村党组织活动场所、乡村综合服务设施、文化活动室、闲置中小学校等,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建设完善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文化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并配备服务管理人员。开设党务村务公开、政策信息发布、农业技能培训、市场供需动态、社会治安管理、灾害预警防治等信息服务栏目。设置村民意见建议箱、阅报栏、科普宣传栏、社情民意反馈栏。强化政策、农资、科技、金融、市场信息等支持,增强服务农户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有条件的村因地制宜兼容便民服务、电商平台、农村物流配送等功能。到2020年,贫困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体系趋于完善。(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民政局、市商务粮食局、市供销社) 

  (三)基层组织服务能力建设 

  12.壮大村集体经济。立足贫困村现有资源优势,开展“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行动,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业产业。鼓励国有和民营企业参与特色农业产业链建设和精深加工。盘活村现有集体经营资产、引伸优势产业、依托区位优势等,建立以土地、林业、扶贫资金、经营性资产等折股量化的股份合作利益联结机制和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开展电商扶贫,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大力发展县域电商平台,进一步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挖掘贫困村自然资源、传统文化资源等,发展旅游产业扶贫,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增强景区辐射带动作用。到2020年,实现每个贫困村都有稳定增收的特色优势产业,做到贫困户“有业可就、有企可带、有股可入、有利可获”,贫困村“有脱贫产业、有带动主体、有合作经济组织,贫困户有增收产业项目,贫困劳动力有技能”,力争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委) 

  13.提升村级治理水平。构建以村级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社会组织相结合的村级组织体系,提升贫困村治理水平。健全贫困村党组织,在主导产业链和主要社会组织组建党小组,提升党组织覆盖面和战斗力。实施“农村本土人才回归工程”,鼓励本土人才返乡回村,注重从优秀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乡土能人、复退军人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村干部,充实村“两委”班子,创办领办经济实体,打造“不走的扶贫工作队”。(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14.乡风文明建设。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的道德风尚,树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文明新风,引导形成良好的人情交往、娱乐方式。树立身边典型,宣传中华美德。开展“孝老敬亲”评选活动,教育和引导人们承担家庭责任,恪尽法定义务。把落实扶贫举措、完善养老政策和教育年轻人孝道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向贫困群众献爱心活动,构建政府关心、子女孝心和社会爱心联动互促的新机制,营造树立好家风、好民风,形成文明社会风尚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 

  15.激发内生动力。开展脱贫致富先进典型评选活动、乡村致富带头人榜样日活动,带领贫困户深度参与,做到扶志与扶智相结合,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实行脱贫激励机制,鼓励贫困户依靠自身努力率先脱贫。各类公益性扶贫项目,采用以工代赈的方式,引导贫困户通过辛勤劳作获得收益,激发贫困户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科技局、市林业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提高对贫困村提升工程的政治站位,将贫困村提升工程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任务。县级党委和政府要自觉担负起贫困村提升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职尽责,精心组织实施,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要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指导做好贫困村提升规划编制及实施工作。 

  (二)完善提升规划。县级政府要按照贫困村退出的标准,针对制约贫困村脱贫的短板,按照退出优先、批次推进原则,逐村编制贫困村提升规划,制定提升工程任务图、时间表。对2017年退出的44个贫困村要优先安排,保证年底完成提升任务;对2017年退出的贫困村,要进行短板补课;对2018年退出的25个贫困村,统一规划、批次推进,确保对所有贫困村全面实施提升工程。县级要主动与上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提升工程项目库,确保项目落到实处。 

  (三)保障资金投入。县级政府要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平台,使用好贫困村提升工程的政府专项债务资金、切块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财政壮大村集体经济专项投入和统筹整合的各类财政资金,对贫困村提升工程给予集中投入、倾斜支持。同时要积极做好扶贫周转金和产业发展基金的承接,高效运作,保障贫困村提升工程所需资金。 

  (四)创新提升机制。县级要加大财政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积极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更多的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贫困村提升工程。鼓励支持包村单位、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贫困村提升工程建设。发挥好贫困村和群众首创精神,鼓励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推进贫困村提升工程实施。 

  (五)严格监督考核。将贫困村提升考核纳入到县级党委、政府脱贫成效考核体系。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对照年度贫困村退出任务,加强贫困村提升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监管,规范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构建多元化的监管机制,确保贫困村退出真实可信,经得起群众、社会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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